河北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社保不變
導語:河北省人社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做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可離崗創業,社保待遇不變。通知自2016年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省人社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做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可離崗創業,社保待遇不變。通知自2016年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提出,凡有離崗創業意愿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離崗創業項目書,經單位審核批準,與單位簽訂離崗創業協議書并由單位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備案表》。原單位要停發離崗創業人員工資,保留其人事關系,繼續為其繳納單位部分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正常晉升其檔案工資,保留其享有參加專家評選、職稱評聘、崗位晉升等權利。
通知提出,離崗創業人員期滿前或期滿申請返回原單位工作或辭職創業的,應提前一個月向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對于申請返回原單位工作的離崗創業人員,原單位要及時審核其離崗創業期間的情況,辦理返崗手續,恢復其工作和工資待遇。對于離崗創業人員要求辭職繼續創業的,原單位依照有關規定與其終止人事關系,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