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鄭州市科技局獲悉,為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積極承接鄭州市內企業研發項目,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鄭州市出臺《產學研合作計劃實施細則(暫行)》,符合條件的產學研項目高可獲300萬元財政支持。
這項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政規定,產學研計劃項目支持范圍包括:駐鄭高校、科研院所(包括由政府主導成立的新型研發機構)面向企業開展的委托研發項目、成果轉化項目和技術轉讓項目。
據了解,申請產學研計劃項目需具備以下條件:符合鄭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主導產業和科技服務業發展需求,解決行業關鍵共性技術,切實解決企業技術需求;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簽訂有科技合作協議或合同,且簽訂時間應在項目申請之前3個年度以內;項目應在申請前已完成實施等。
新政對申請項目單位也作出明確規定,要求申請單位是鄭州市行政區劃內的高校、科研院所(包括由政府主導成立的新型研發機構);申請單位需具有較強的技術、人才和科研條件優勢,能夠為項目實施提供科研團隊、研發平臺等必備條件保障;項目合作企業應為鄭州市行政區劃內注冊的且經營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項目申請單位與合作企業沒有相互隸屬或關聯關系。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鄭州出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政,正是以實際行動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這將有助于進一步提速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加快實現創新驅動發展。”鄭州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