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科技廳印發了《關于開展2017年度貴州省科技創新券發放申請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相關發放申請工作。
按照通知精神,貴州省2017年度科技創新券計劃每季度發放1期,發放的對象是在貴州省轄區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發放的高額度可達50萬元。發放的基本條件是:企業自2015年1月1日以來向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務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單位購買科技創新服務或技術成果,已簽訂相關技術合同并經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且技術合同在執行期內。通知還對科技創新服務單位的研發服務能力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在本項目技術領域擁有高級職稱及以上人才或取得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注:自主知識產權指專利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等國家法定授予的專有權利);二是生產經營正常,并提供上一年度納稅證明;三是注冊登記時間須在技術合同簽訂之日前已滿1年。
科技創新券是貴州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一個創舉,是一項普惠式后補助政策。自2015年在全國率先實施以來,本著市場化理念,通過對有創新需求的企業發放創新券,有效激發了企業創新動力,促進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引導了一批中小微企業獲得發展。據統計,貴州省共向489家企業發放了8086萬元科技創新券,其中已有140家企業獲得兌現2257萬元。在支持的企業中,1家成為新三板上市企業,8家成為高新技術企業,12家成為市(州)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引導貴州省84家專業合作社創新發展,近3千農戶實現增收。